学生公寓是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为了把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拓展到学生公寓之中,达到育人塑魂的目的,将学生公寓打造成文明向上、富有内涵、富有特色的育人阵地,学工部决定开放学生公寓楼内的园区活动室,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分布情况
目前可以正常投入使用的活动室分布在15-16#围合,17-18#围合,21-22#围合,27-28#围合,29-30#围合一楼,高层公寓33#318、34#710、35#708。
二、使用对象
活动室所在公寓楼内住宿的全体学生、各类学生组织(党、团、班级、小组或社团等)。
三、活动室功能
活动室主要用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开展大学生党团组织生活、学生工作专题会议讨论等,各类学生组织可用来开展小型学术研讨、各类工作会议,学生也可在活动室复习功课、阅读课外书籍,在考研、考试阶段作为复习备考的活动场所。
四、开放时间:周一至周日全天开放
五、使用流程
(一)学生在活动室读书学习,在本楼栋活动室门口张贴的使用登记表上进行登记,即可直接开门使用。使用活动室时,应遵守活动室管理规定。使用结束后应自觉做好室内清洁、归位相关物品,随手关闭电灯电脑。
(二)各类组织、社团需使用活动室开展活动,按以下流程办理:
1. 由活动组织单位线上申请(http://kdivasqgf0aal8yf.mikecrm.com/TMuuE6J);
2. 楼委会办公室审批,并将审批结果通知到活动组织单位;
3. 活动组织单位使用活动室开展活动。
4. 使用结束后,活动组织单位应做好室内清洁,归位相关物品。
六、活动室管理规定:在活动室内学习或开展活动应自觉遵守活动室管理规定
党委学生处
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