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撒斯劳滕智能制造学院学生赴海外学习项目管理规定
根据《上海电机学院学生赴海外学习、实习项目管理办法(2018修订版)》(沪电机院国交[2018]315号)要求,结合凯撒斯劳滕智能制造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凯撒斯劳滕智能制造学院学生赴海外学习项目管理规定(暂行)。
一、适用对象:
凯撒斯劳滕智能制造学院学生
二、适用项目:
2+2双学位项目、学期/学年培养、暑期短期交流等海外学习项目。
三、申请条件:
申请赴海外学习项目的学生需满足以下条件:
1、学生GPA成绩达到2.0及以上,可申请参加海外项目;学生GPA成绩达到2.8及以上,可申请资助;
2、出国前所有必修课程均无不及格现象;
3、申请中德学院2+2双学位项目的学生,需达到德方合作院校要求的德语考试等级;
4、在校期间无违反校规校纪情况;
5、其他相关要求参照学校《上海电机学院海外学习、实习项目管理办法(2018修订版)》(沪电机院国交[2018]315号)。
四、申请流程:
1、学生需通过国交处网站和校园网相关通知详细了解项目内容,根据项目要求,确定报名意向,取得由家长本人签署的《出国(境)家长知情同意书》,可提交原版、扫描打印版、拍照打印版、传真件等,且信息内容清晰可辨。
2、学生应提前办理护照,且护照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
3、学生登录学校外事管理网站:wsgl.sdju.edu.cn,根据所申请项目,报名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身份证、护照及成绩单照片,请注意个人信息真实有效,照片清晰完整。最后提交申请并打印报名表签字。
4、学生持打印出的报名表、家长同意书以及成绩单交到中德学院办公室。
5、学院工作组完成审核评定后,提交学生报名表以及汇总表到国交处,国交处提交至校长办公会审议并公示。
6、公示结束后,学生去教务处填写《离校手续单》,完成所有相关部门盖章后交还给教务处。
7、公示通过的学生,如因故不能按时出国留学,需重新申请办理复学手续。
五、本办法解释权归凯撒斯劳滕智能制造学院学生工作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