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撒斯劳滕智能制造学院大学生科创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浏览:192作者:凯撒斯劳滕智能制造学院2020/07/23 05:07

凯撒斯劳滕智能制造学院大学生科创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为培养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创业精神,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尽早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实践等创新活动,提高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在学院创建一流本科项目过程中培育各大创新创业项目,学院特制定本办法。

一、立项原则

大学生科创项目立项原则为“四个注重”:注重培养实践能力、注重培养创新精神、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注重研究课题实效。

二、立项范围与内容

大学生科创项目立项课题重点资助学术思想新颖、目的意义明确、立论根据充足、研究方案合理、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具备的创新性和探索性项目。鼓励学生自主进行探索性研究。项目内容主要包括:

 1.发明、创作、设计等项目;

 2.应用性、创新性研究项目;

 3.有关教师科研课题中的子项目(经费以教师的经费为主);

 4.为参加国家有关竞赛的前期研究项目;

 5.社会调研项目;

 6.其他有价值的研究与实践项目。

三、资助对象

我院全日制本科学生均可申请。要求申请者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意识,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和坚强的毅力。

申请者可以是个人,亦可是项目小组。但每个人不得交叉申报。按时完成项目的人员或研究小组成员在项目完成、达到预期目标,或者中期检查成绩优异者,可以再次申请或追加经费。未完成项目的人员不得再次申请。

申请的课题应当由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智能制造学院学生由班导师担任科创项目指导教师。

四、组织领导

 1.学院设专人负责大学生科创项目的规划、申报、推荐、立项、评审和监督检查等过程管理。

五、项目申报

 1.每年12月开始申报,学院每年资助申报项目总数的50%

 2.申请者须填写《上海电机学院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申请书》(简称《申请书》),一式三份,提交学院大学生科创管理负责人。

 3.学院组成专家组对申请项目进行初审筛选和评选,审组审定主要着重以下几点:是否已有相同和类似项目并完成;研究内容是否具有创新之处和特色;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以及是否可供相关部门决策参考;设备、人员及经费是否保证项目完成需要。按如下参考指标评出重点科创项目和一般科创项目(经专家评审小组打分,一般平均80分及以上的项目可申请重点科创项目,60分至80分之间的可申请一般科创项目)。

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评审参考指标(满分100分)

参考项

分值

A90%-100%

B75%-90%

C60%-75%

D60%以下)

参考标准

参考标准

参考标准

参考标准

选题

15

选题跟踪学科前沿,有独到的见解,富有新意或对某些问题有较深刻的分析

选题跟踪学科前沿,有一定的见解,或对某一问题分析较深

能提出自己的看法,选题有一定的价值

选题无价值

基础

理论

10

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

较好地掌握了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

一般地掌握了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较差。

学术

水平

20

较高的学术水平或对学科或者社会发展有较大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有一定的学术水平或对学科或者社会发展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实用价值

能理论联系实际

能提出自己的看法

创新性

20

有较大的创新,研究方法新颖

有一定的创新性,研究方法比较新颖

使用通常的研究方法,研究成果对本学科发展有指导作用。

研究方法和内容缺乏创新。

实践和应用价值

20

有重要的实践应用价值或较高的经济、社会效益。

有较好的实践应用价值或一定的经济、社会效益。

有一定的实践应用价值或经济社会效益。

缺乏实践应用价值或经济、社会效益。

项目可行性

15

计划科学,可操性强

有较强的可行性

有一定的可行性

不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4.学院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对上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后公示结果并报学院主管领导批准。

六、项目经费与经费支出

 1.立项的资助额度为:根据一般科创项目和重点科创项目,一般资助1000-5000/项不等。经费划入学院专用帐户,由学院统筹管理。

 2.立项属于教师科研课题中的子项目时,应从相应科研经费中至少配套等额经费。

 3.课题经费开支范围 :(1)出版/文献/信息费,主要指测试、分析费、业务资料费、论文印刷费、调研费等;(2)实验材料费,主要指原材料、试剂、药品等消耗品购置费。(3)差旅费;(4)会议费;(5)劳务费;(6)专家咨询费;(7)其他费用。

 4.课题负责人凭实际使用经费的正式发票,经指导教师和学院科创负责人审核后,经分管院长审核批准。项目负责人应做到节约开支、专款专用。

七、项目管理

 1.学院组织相关教师每半年对课题进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必要时进行不定期抽查。检查主要内容有:科研计划执行情况,课题研究进展状况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经费开支情况,存在的问题等。对确因主观原因造成课题进展不力的,责令限期改进,必要时暂停使用课题经费,直至撤销其课题,并追回其使用经费。

 2.课题负责人不得随意更换。课题负责人因故或不宜继续主持课题的,由所在团队向学院科创负责老师提出变更意见,并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方可。

 3.课题负责人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完成已批准课题者,将视情况追究课题负责人的责任。

八、项目结题

 1.立项课题的结题形式为论文、著作、研究报告、发明创造等,课题结束后按计划规定的形式验收。

 2.课题研究执行到规定期限内,应及时整理研究资料,并写出书面研究工作报告,做好成果鉴定和评审准备工作。

 3.课题能否结题以学院组织的专家评审意见为准。

 4.学院负责科创教师每年对结题课题进行清理,并对最终成果进行归档。不提交科研档案或档案不完整的课题,不予结题。归档材料包括:(1)课题申报书、研究计划、研究报告等;(2)课题执行情况检查表、中期成果等;(3)课题完成总结、经费决算等;(4)成果鉴定材料、已出版的著作、已发表的论文或经鉴定已达到出版(发表)要求的著作(论文)手稿副本、数据图表、软件等;(5)因故中止的课题,中间材料也应归档,并附情况说明。(6)其他应该归档的材料。

 5.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提交《结题报告书》,并附上论文或成果实物等。学院将在一定范围内组织学术报告会,进行学术交流和汇报研究成果;同时学院组织专家对已完成的项目进行检查、验收。成果突出的课题给予适当奖励。

九、其它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规定由凯撒斯劳滕智能制造学院负责解释。









电话:+0086-21-38221208

邮箱:guozy@sdju.edu.cn

中德智能制造学院

Copyright ©2016-2018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