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撒斯劳滕智能制造学院大学生德育评价细则
一、评价等级
评价等级分为优、合格、不合格等三个等级。
二、基本条件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学期德育评价结果最高为合格:
(1) 本学期旷课超过 10学时 (含 10 学时),不足 20 学时的;
(2) 本学期考试不合格门数达 5 门及以上的;
(3) 本人所在寝室未被评为“星级寝室”的;
(4) 本人所在寝室在被通报批评 2 次以及上的;
(5) 本学期仍在处分期间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学期德育评价结果应为不合格:
(1) 本学期旷课超过 20 学时 (含 20 学时) 的;
(2) 本学期未登陆学生服务系统进行德育自评的。
(3)《学生手册》中《大学生德育评价规定》规定的应为不合格的情况。
*迟到和旷课的计算标准:
每一小节课迟到两次且在 15 分钟以内,算旷课 1 学时;
每一小节课迟到 15 分钟以上,算旷课 1 学时。
旷一次早自习,算旷课 1 学时;
早自习迟到两次且在 15 分钟以内,算旷课 1 学时;
旷一次晚自习,算旷课 2 学时;
晚自习迟到两次且在半小时以内,算旷课 2 学时;
晚自习迟到半小时以上,算旷课 1 学时。
三、评价内容
1.思想政治表现与道德品质 (25 分)
(1) 党团组织的重大活动,入党积极分子党课每旷一次扣 2 分,团员主题团日、青年大学习每缺一次扣 0.5 分。
(2) 学院组织的重大活动 (讲座、参观、运动会、晚会等),每旷一次扣 1分。
2.学习效果 (30 分)
班主任根据本学期上课情况及学生成绩,进行学习效果评分。学习效果分=学习评分-旷课累计扣分
等级 | 班级中绩点排名 | 学习评分 (分) |
一级 | 前10% | 30分 |
二级 | 前40% | 28分 |
三级 | 前70% | 26分 |
四级 | 后30% | 24分 |
每旷课 1 学时扣 1 分
3.集体生活表现 (30 分)
被通报批评的寝室,寝室成员德育分每人扣 1 分;
大一易班网薪值低于年级平均水平的扣 1 分。
纳入院级黑名单 (报名活动但未参加情况累计超过 3 次) 扣 1 分。 大学生安全教育学习考试,本学期未通过考试扣 2 分。
4.加分项目 (15 分)
(1) 本学期星级寝室评定中,三星寝室每人加 1 分,五星寝室每人加 2 分。(当学期获得流动旗帜次数累计三次及以上的优秀寝室,该寝室学生每人再多加1分)
(2) 本学期参加义工慈善 (志愿者) 活动,每满 8 小时加 0.4 分,最高加3分。
(3) 本学期积极参加献血 (献血成功) 或征兵活动 (参加体检),加 1 分。
(4)本学期参加英语小分队、德语角、德泰书院、讲座等活动 1 次加 0.1分 (校级活动每次加 0.2 分),根据出勤、参加效果等,最高加 3 分。
(5) 本学期小海鸥、达人课程、德泰书院活动课程的主讲人,经考核合格,每次主讲加 0.5 分,最高加 2 分;
(6) 校内岗位锻炼主要指本学期担任校院两级学生干部、学校社团主要负责人、班助、德泰书院负责人等情况,经考核合格后,主席团成员、班助加 1分,部长、德泰书院负责人、社团负责人、班长、团支书加 0.5 分,干事、班级委员加 0.2 分 (岗位重复可累加)
(7) 本学期积极服务学院活动并有突出表现的,经评定小组认定后最高加2分。
(8) 积极组织参与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院级立项加 0.5 分,校级立项加1分。
(9) 本学期通过英语或德语四级考试的,加 1 分;通过英语或德语六级考试的,加 2 分。本学期获得与专业相关的技能证书的,每项加 1 分。
(10) 本学期发表论文或获得专利的,每项加 1 分。
(11) 本学期获得院级奖项,最高加 1 分,根据名次每级递减 0.2 分;获得校级奖项,最高加 2 分,根据名次每级递减 0.5 分;获得市级以上奖项,最高加 3 分,根据名次每级递减 0.5 分;获得市级以上奖项,最高加4 分,根据名次每级递减0.5 分。其中,获得科创类奖项的 (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等),每类多加 1 分。
(12) 累计加满 15 分后,不再累加。
四、评价结果
得分高于 70 分 (含 70 分) 的学生,德育评价结果为优;得分高于 60 分 (含60 分) 低于 70 分或符合第二项第 1 条规定的学生,德育评价结果为合格;低于
60 分或符合第二项第 2 条规定的学生,德育评价结果为不合格。
评奖评优过程中,德育等级相同情况下,将根据德育分数进行排名。
五、评价要求
根据评价内容的得分情况,确定评价结果;如果该结果与基本条件冲突,则根据基本条件确定评价结果。
本细则自 2021 年 3 月起执行,本细则由凯撒斯劳滕智能制造学院负责解释。